保險代位權不真正連帶責任
1、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數人違反對同一個民事主體負有的法定義務因而構成數個侵權行為。
不真正連帶責任是侵權責任形態中的共同責任,因此必須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作為責任人。其責任產生的基礎,是該數人對同一個民事主體的民事權益負有法定義務,該法定義務不履行,造成了受害者的損害,發生侵權責任。
2、不真正連帶責任是基于同一個損害事實而發生的侵權責任。
不真正連帶責任的責任人雖然為兩個以上,構成兩個以上的侵權行為,但兩個以上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卻是一個。正是這一個共同的損害結果,才將數個行為人實施的侵權行為結合起來,發生了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法律后果。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數人行為對于損害的發生都具有百分之百的原因力。
3、 不同的侵權行為人對同一損害事實發生的侵權責任相互重合。
正因為數個侵權行為人實施的是各自獨立的侵權行為,而造成的卻是一個共同的、同一的損害結果,每個侵權行為人所發生的侵權責任內容相同,無論是在責任性質、責任方式和責任范圍上都是重合的,因此,最終責任人所要承擔的責任,必須是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
4、在相互重合的侵權責任中只須履行一個侵權責任即可保護受害人的權利。
正因為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數個相同的侵權責任的重合,因此,只要數個重合的侵權責任履行一個,受害人的損害就得到了救濟,受到損害的權利就得到了恢復。因此,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受害人只能選擇相互重合的請求權中的一個行使,該請求權行使之后,其他的請求權即行消滅。
保險代位權不真正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區別
1、不真正連帶責任中的多數責任是基于不同發生原因而偶然產生的對同一損害后果的清償,各負全部履行的義務,各個責任人是依自己與權利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來確定具體的債務。以前述出租車與貨車相撞,貨車司機負全部責任案為例,貨車方是基于侵權行為向受傷乘客承擔侵權責任,依侵權法律關系來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出租車方則是基于違約行為向受傷乘客承擔違約責任,依合同法律關系來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依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兩種不同的責任方式計算出的賠償數額不一定等同。補充責任有的是基于同一原因產生的債務,有的則是基于不同原因而產生的債務,但不管是那種情形,都是以主債務為準,主債務的計算方式和賠償數額是較早的,不存在多種計算方式。
2、不真正連帶責任中,權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關系任意選擇***債務人,而補充責任則不能選擇,必須先***主債務人,除非主債務人不確定。
3、不真正連帶責任中,各債務人均負全部履行義務,而補充責任中只有主債務人需負全部履行義務,補充責任人則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承擔全部債務的補充責任還是部分債務的補充責任。
4、不真正連帶責任中存在終局責任人,各責任人依各自與權利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而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責任后,只能依其與主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請求清償,并非純粹意義上的追償。比如前述出租車與貨車相撞,貨車司機負全部責任案,出租車方依合同關系向乘車人賠償后,不能直接向貨車方追償,而只能依貨車方對出租車方的侵權行為致使出租方違約,要求貨車方承擔出租車方的損失提***訟。補充責任人承擔補充責任后,一般情況下可直接向主責任人追償。
其實保險代位權不真正連帶責任就是說 債務人在不同的原因情況下對同一個債權人負責數個債務的情況,至于和補充責任區別就是對于損害后果的處理方式不同,當發生問題***選擇人不同,還有義務不同以及發生問題后法律承擔責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