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鑒定是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這一行為同時受到醫患雙方的關注,特別在如今醫患關系較為緊張的時期,下面是網的小編為您介紹的醫療事故鑒定程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由申請者向當地醫療事故技術簽定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寫明事情發生的經過及時間、地點,提出申請鑒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請鑒定方應向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
(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聽證、取證。發生病員死亡事件,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因或雙方對死因有爭議者,應請法醫進行尸體解剖,費用由申請鑒定方負責。
(四)召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議。委員會成員由同級人民***批準,由相關專業技術專家及法醫組成。
(五)從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受理申請日起30日內,受理機構將鑒定意見書送達當事雙方,對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所作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意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復議,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
二、特點
(一)醫療事故鑒定的特征.從以上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以下特點:
1、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目的,是為衛生行政部門在處理醫療事故時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種技術服務。
2、鑒定機構選擇具有高度的專屬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來完成,不存在選擇其他鑒定機構的可能。
3、鑒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發出,不實行鑒定人個人負責制。
4、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結論證據學要求顯著寬松。
(二)在醫療事故鑒定過程中,執業醫師要完成以下工作:
1、認定事實,根據雙方所提供的證據,認定事實經過。
2、認定正確的操作常規,根據事實經過,運用醫學知識,提出在各個環節中正確的診斷治療是什么,即當時的操作常規是什么。
3、對比正確的診斷治療,確認醫院是否違反操作常規。
4、運用邏輯知識,分析論證違反違反操作常規與醫療損害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
5、認定是否是醫療事故。
由此可見,醫療事故鑒定除了有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的參與,還會有執業醫師的監督,在鑒定過程中認定事實經過,為鑒定結果提供了合法合理的依據。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可以上網閱讀相關文章或是找本站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