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是常見的離婚方式,與協議離婚相比,這種方式下的離婚肯定是會花費更多時間、精力和金錢的,那到底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也就是說,多久離婚訴訟才能結束?關于這個問題,小編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所花的時間長短,也屬于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周期過長等。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靠前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多久離婚訴訟才會結束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實際情況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
離婚訴訟通常會持續一段時間,因此選擇訴訟離婚的需要注意。由于這屬于民事***,因此具體審理的時候也是適用民事案件中的期限規定,簡易程序所花費的時間與普通程序的不同,并且還有可能涉及到二審。所以,具體了解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還得要從實際分析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