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男方提出離婚對女方有利嗎?
男方提出離婚不會對女方有利,是否不利,關鍵取決于***離婚的具體條件跟男方是否有掌握相關證據。
如果男方有各種證據證明雙方感情徹底破裂,依據法律應該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雙方的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如果男方不具備***離婚的條件,則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規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方***離婚后女方是失去了主動的權利,但并不代表就是對女方不利的,女方也可以請律師來給自己好好的去打官司。
如果男方有各種證據證明雙方感情徹底破裂,依據法律應該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雙方的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如果男方不具備***離婚的條件,則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雙方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夫妻關系。
2、***離婚:是指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不成協議,一方可***到法院,由法院判決離婚,出具判決書或調解書,雙方自判決書生效之日或調解書送達之日起解除夫妻關系。
以上兩種方式,都可以各自獨立地解除夫妻關系,協議離婚后,不需要再去法院領取判決書或調解書;同樣,在法院領取判決書或調解書后,也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換句話說,離婚證或判決書或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男女雙方如果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的話完全是可以的,而且在離婚訴訟這個過程當中,不論是誰先提出來離婚,對于財產的分割以及撫養權的爭奪都不存在著直接的影響,所以企業不管是男方提出離婚,還是女方提出離婚,都不存在著對誰不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