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關于重申郵資封片卡寄遞有關規定的通知》開始發布到各地,通知規定:凡遇到信封已破損(含剪下賀卡兌獎號碼的郵資信封)的郵件,一律不得收寄,退請用戶及時更換。”目前各地郵局已經不再收寄兌獎扣號的郵資封。
我們知道郵資封是中郵集團獨特的發行的郵資憑證之一,是一種含有郵資已付的信封。為了鼓勵用戶購買,實行了兌獎辦法,在每個郵資封的后面打印兌獎號碼。如果中獎了,就剪下兌獎號碼換取相應的獎品,這樣一來,凡是兌過獎的郵資封后面都有一個剪過號碼后留下的窟窿,成為不完整的郵資封。這次通知規定的就是這類不完整的郵資封將不能使用。
從常識理解:郵資封的主要功能是使用功能,兌獎只是附屬功能,現在為了滿足附屬功能而廢棄主要功能是明顯的不合情理。
從法律角度講,郵資封的銷售一旦成為事實,就等于用戶與郵局達成了服務合同,這個合同的核心是郵資封的使用和兌獎。用戶在兌獎的時候剪下兌獎號碼造成造成郵資封破損是郵局的規定,郵局也沒有事前告知會產生的后果,現在由于兌獎而破損的郵資封不能使用則明顯違反合同法。
從經濟角度來看,允許使用兌獎后的郵資封不會對郵政的利益造成損失,因為這些郵資封都是郵政按照規定的價格出售的。
從規范行業角度來看,被剪口的郵資封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被剪掉,并不影響正常使用,這和改造郵資封進行欺詐毫無關系。
原本以為不會這樣,沒想到事實竟這樣發生了。現在全國的郵局已經很快的執行了這一規定,其速度之快很難讓人認為郵局的效率不高。想一想現在高價炒作截留新郵的投機者們,你們覺得這里面的風險大嗎?也許你認為龍大版的發行量不會增加,也許你認為貨源不會傾銷,也許你認為與莊共舞會有收益;也許你認為郵資封和截留新郵不是一個事情;也許你認為快進快出賺點差價不會有風險的。。。很多很多的也許,但是會不會存在沒想到的事情發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