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地區護產假多少天?
北京陪產假規定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法律上對孩子父親的所謂“陪產假”是沒有規定的,只能休那個晚育獎勵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獎勵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二,法律規定
第四十六條 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靠前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條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優待與獎勵:
1、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2、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六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并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安排就業、組織勞務輸出時,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
4、其獨生子女會優先入托、入園、入學、就醫,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免費;
5、對貧困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發放或者適量增加社會救濟金和生活困難補助費;
6、其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鄉(鎮)人民***或者街道辦事處列為社會保障家庭,享受社會救濟金等優待。
現在,隨著人們的婚育觀念的改變,即使***已經全面的放開了二胎的政策,但是實際上很多的年輕人考慮到經濟問題和自身的精力問題,都不在考慮生二胎,這也是為了更好的教育孩子,把有限的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在生育過程中,男性職工的陪產假也是法律有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