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蘇州婚假規定是怎么樣的?
13天。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本人結婚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對方所在地點結婚,企業還應該根據實際需要,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在職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應該照發工資。職工在路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假作出具體規定。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依法**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二、二婚是否有婚假
員工再婚,可以享受帶薪婚假。
再婚的勞動者,只要他們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其與初婚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并無不同。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因此,員工再婚,也可享受帶薪婚假。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各個城市對于婚假的具體規定都是不一樣的,雖然說大的趨勢是已經取消了晚婚假,但有很多的城市也是在法律當中所規定三天的婚假基礎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多的婚嫁,比如說在江蘇總共是可以達到13天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