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想要離婚的,首先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不然的話是不允許**離婚的。而關于夫妻離婚的法定條件,《民法典》中也是做出了明確規定的。對此,小編總結了一下,馬上就來為大家做詳細介紹。
一、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必須有合法配偶身份。這里的合法配偶既不包括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法律不承認的事實婚姻。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雙方在協議離婚中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得**行政登記手續。
3、子女和財產分割已經達成協議,協議離婚當事人必須有離婚協議。
4、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靠前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破裂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
2、一方與他人**,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
3、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5、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8、一方有**等惡習,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三、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樣才能離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靠前次訴訟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第二次訴訟是會判決離婚的。
但是如何有證據證明符合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的話,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具體如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我國《民法典》對夫妻離婚的法定條件做出了規定,但這些一般只適用于訴訟離婚。要是夫妻協議離婚的話,則雙方協商一致,并且對相關的事項做出了處理的話,那就是允許**離婚的。而在***離婚的時候,必須要認定夫妻之間感情破裂了,不然是不會做出離婚判決。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客服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