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單位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城鎮土地,獲得有限的城鎮土地使用權。使用城鎮土地,需要遵循土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用途、期限,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那么,單位和個人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申報?下面小編為您解答。
一、什么是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資源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申報?
(一)業務描述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應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填報《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二)報送資料
1.《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2份。
2.首次申報或土地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報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3份,同時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購地合同、**等證明土地使用權屬的材料。
(三)服務規范
1.納稅人至辦稅服務廳**自行納稅申報的,辦稅服務廳接收納稅人申報資料信息,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稅收優惠備案核準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納稅人通過”廣西地稅網—金稅三期網上辦稅平臺”**納稅申報的,如果納稅人已取得數字證書(CA認證),無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紙質納稅申報表,但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所有納稅申報表的紙質資料保管備查。
如果納稅人未取得數字證書(CA認證),需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紙質納稅申報表,報送時間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辦稅服務廳接收納稅人報送的紙質納稅申報表,核對資料信息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已申報信息及稅收優惠備案核準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為納稅人提供申報納稅**指引,輔導納稅人申報納稅,提示納稅人填寫稅收優惠欄目,涉及稅收優惠減免事項申報業務,需按稅收優惠事項**的相關要求**。
4.納稅人可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或銀行卡(****)等方式繳納稅款,辦稅服務廳應按規定開具稅收票證。
5.辦稅服務廳人員在相應申報表上簽名并加蓋業務專用章,一份返還納稅人,一份作為資料歸檔。
6.在辦稅服務廳或商業密集區提供自助辦稅設備。
(四)提醒提示
1.如需調整前期的申報或對前期申報進行補充申報,則通過申報錯誤更正業務進行**;如果屬于納稅評估自查補稅,則通過對應的納稅評估通知書進行**。
2.《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的附表,納稅人首次申報或變更申報時提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后,《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由系統自動生成,無需納稅人手工填寫,僅需簽字確認。
(五)**時限
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