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我們生活中經常使用到一種證明借貸關系的憑證,但并不是所有的借條都具有法律效力。有相當一部分借條因為書寫上的不規范,導致借條無效。那么究竟該怎樣來寫借條才會有效呢?小編帶來個人借條的標準格式僅供大家參考。
借條的標準格式,必須達到以下幾點要求:
一、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 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二、一定寫明“今借到 現金 元,注明大寫 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三、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四、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五、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六、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后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七、因為他在向你借錢,主動權在你手上,所以在借錢之前完善手續是不成問題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借條
因在電腦城購買一臺電腦資金不足,向張三借到人民幣現金貳仟(¥2000.00)元整,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工商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計息,并約定于2009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完畢,空口無憑,特立此據。
此據
借款人:李 四(蓋章)
擔保人:王麻子(蓋章)
年 月 日
由于借條是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憑證,在書寫借條的時候一定要多注意,不然的話寫出來的借條就有可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對當事人來講,這也是不利的事。如果你需要寫借條的話,可以適當參考小編帶來的文章,希望你能寫出一份標準的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