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蘇產假多少天新規定是什么
1、女職工生產可享受產假90天,分為產前假和產后假兩部分,即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所謂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產前假一般不得改到產后使用,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女職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流產,即小產的。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國家規定產假90天,是為了能保證產婦恢復身體健因此,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后。但對一些從事特殊職業的女職工,如教師、科技人員等產假正值值寒暑假的可否將工作假和產假合并計算,順延休假時間,則需要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4、各地對晚育者給予鼓勵,可延長產假30—44天不等。夫妻不在一地工作的,給予男方一定天數的照顧假,待遇比照探親假處理。
5、女職工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應允許有一至二周時間逐漸恢復原定額工作量。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產假期間有什么待遇
1、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或者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
2、產前檢查: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3、產后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
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三、生育期間生育保險相關待遇有哪些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四、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產假期間公司不可以單方解除勞工合同,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江蘇產假多少天新規定是什么,產假不得少于98天。女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