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
1、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2、申請人具有北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3、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準,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二、公租房申請流程
申請→初審→復審→備案
1、申請人登陸官網在線申請;
2、然后攜帶規定資料前往預約的區住建局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受理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初審;
4、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并上傳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終審;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5、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核查有關條件;
6、終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輪候冊。
其實,在自身符合北京公租房規定的申請條件之下,所謂的流程就是自己把申請公租房需要的材料全部遞交到北京所在地的住建局,然后就只能等待住建局的工作人員最后的通知了。可是,就算在通知單當中有自己的名字,也得先進入輪候冊,等通知領房的時候才能入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