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是居民最重要的證件,應該隨身攜帶,并妥善保管。在**很多業務的時候,沒有身份證是不行的。可是生活中,有些人粗心大意,將身份證不慎遺失,這下可就急壞了本人。擔心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干違法的勾當。那么居民身份證遺失該怎么辦?下面小編就大家普及下這個小常識。
一、居民身份證遺失該怎么辦
一般來說,身份證丟失之后并沒有掛失的流程,公安機關也沒有要求專門**身份證掛失,公安機關對居民身份證掛失沒有強制性要求,全憑居民自愿。身份證丟失之后,應該及時到派出所進行補辦,必要情況下可到當地報社登報聲明,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不法分子利用遺失的身份證作案,以至于給社會造成危害,還能減免身份證本人的法律責任。補辦流程如下:
1、受理
申領人應向派出所交驗以下證明證件:
申領人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書面申請。
2、審核
(1)申領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2)派出所承辦人調取人口信息數據庫中申領人基本信息,核驗申領人《居民戶口簿》、申領人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書面申請、現場取像(掃描)照片及采集指紋信息,打印《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及領取憑證交申領人簽字認可。
3、審定:同審核標準。
4、告知:派出所承辦人將《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交申領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證領取證件時間和地點。申領人領取證件時,需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申領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領取證件的,可委托親屬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領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委托書》(需說明申領人不能領取證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況并簽名)。
二、身份證遺失后果嚴重么?
1、丟失后被他人冒用,丟失證件者不承擔責任: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后,無需再**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丟失后申報丟失補領,不需要再**掛失和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