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流程
1、業務概述: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管稅務機關依法確定的申報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增值稅納稅申報的業務。
2、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重新修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 的通知》(國稅發〔2003〕5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稅(2003)962號)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 》 (國稅發(2004)1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 的通知》(國稅發〔2005〕6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機動車輛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7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增值稅普通**“一窗式”票表比對準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5〕14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第16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 》(國稅函(2006)82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簡并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7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稅函(2008)107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3、**部門: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4、納稅人**時限:
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5、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6、應提供資料:
一、必報資料: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表二)》;
(三)《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二、選報資料:
(一)使用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還需報送:記錄當期開票信息的稅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稅控IC卡的企業還需要持有報稅數據軟盤)、防偽稅控開具**匯總表及明細表;
(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還需報送:稽核結果比對通知書;
(三)取得貨物運輸**、海關進口貨物完稅憑證用于抵扣稅款的納稅人還需報送:錄有抵扣**信息的電子信息、《增值稅運輸**抵扣清單》、《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
(四)未實行稅庫銀聯網的納稅人還需報送:加蓋開戶銀行“轉訖”或“現金轉訖”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
(五)發生成品油零售加油站業務的納稅人還需報送:加油IC卡、《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加油站___月份加油信息明細表》、《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
(六)機動車生產企業還需報送:
1、按月報送《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銷售明細表》及其電子信息、
2、按月報送《機動車銷售統一**清單》及其電子信息、
3、《機動車銷售統一**領用存月報表》,以及已開具的統一**存根聯、
4、報送申報當期銷售所有機動車輛的《代碼清單》、
5、每年靠前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報送上一年度《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銷售情況統計表》及其電子信息;
(七)機動車經銷企業還需報送:
1、按月報送《機動車輛經銷企業銷售明細表》及其電子信息、
2、按月報送《機動車銷售統一**清單》及其電子信息、
3、《機動車銷售統一**領用存月報表》,以及已開具的統一**存根聯;
(八)重點稅源企業還需報送:重點稅源企業報表
(九)**“免抵退”稅的生產企業還需報送:
退稅部門確認的上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
三、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備查資料:
1、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和普通**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抵扣聯;
3、海關進口貨物完稅憑證、運輸**、購進農產品普通**的復印件;
4、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5、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
6、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備查資料是否需要在當期報送,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7、辦事程序:
1、審核、接收資料 (一)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和資料是否齊全,內容填寫是否完整準確,印章是否齊全;
2、審核納稅人提供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與附報資料數字是否符合邏輯關系;
3、紙質資料不全或填寫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4、將申報信息采集錄入系統;
5、確認稅款是否入庫(已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地區);
6、為增值稅防偽稅控一般納稅人**防偽稅控報稅業務;
7、進行“一窗式”票表稅比對;
8、“一窗式”票表稅比對異常的,按照規定處理;
9、符合申報條件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簽章,為增值稅防偽稅控一般納稅人**稅控IC卡解鎖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總的來說,增值稅報稅就是讓納稅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然后在上面蓋章,然后給一張IC卡納稅人,用卡進行納稅。在填寫申報表時注意資料天蝎完全以及自身是否符合要求,否則系統會判定納稅失敗。大家了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報稅流程是什么了嗎,可千萬別忘記納稅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