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證明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判緩刑需要開什么證明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判緩刑前,對犯罪嫌疑人將委托區縣司法局進行社區矯正調查評估,區縣司法局具社區矯正調查評估報告,人民法院根據調查評估報告決定是否判處緩刑。所以判緩刑原則上不需要開證明。
二、緩刑適用條件
《刑法》第72條和第74條對緩刑適用的條件作了限制性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原判刑罰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判緩刑需要開什么證明。
(3)、犯罪人同時需要符合下列條件:①犯罪情節較輕;②有悔罪表現;③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相關法律規定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調查其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可以委托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評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委托機關的要求,對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況、家庭和社會關系、一貫表現、犯罪行為的后果和影響、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和被害人意見、擬禁止的事項等進行調查了解,形成評估意見,及時提交委托機關。
第五條對于適用社區矯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監獄應當核實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時或者在其離開監所之前,書面告知其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的時間期限以及逾期報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判決、裁定生效起三個工作日內,送達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執行通知書、假釋證明書副本等法律文書,同時抄送其居住地縣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到法律文書后,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送達回執。
判緩刑主要的證明是社區對其行為的評估報告,人民檢察院會在調查之后做出判處緩刑的決定。判處緩刑并沒有什么直接證明,法院所考慮的是其判處緩刑之后對于周邊社區的社會影響,除此之外,案件的性質也是判決緩刑的關鍵。除了司法局的行為評估之外,所在社區的證明也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