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相鄰關系的火災怎么賠償
如何賠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
1、如果失火原因非自己能控制的,如自然或者其他人報復導致的,則不需要負責;
2、如果失火是自己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的,如忘記關煤氣或者沒有及時修復老化的電線路導致的火災,屬于過錯責任,依法應當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靠前千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靠前千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
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
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鄰居火災怎么處理
火災后,要及時留有一些照片等證據材料,然后向相關部門申請《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認定損失,以獲得證據,合理維權。
因失火造成鄰居損失的,由引起火災的責任方賠償鄰居的全部損失。
解決的方式我們還是建議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不過解決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如果雙方對具體的賠償金額,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物價部門進行估價。
對估價不滿的,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要求賠償。
2、如果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受損一方就需要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據,例如相關鑒定機構定損評估報告,財物折價具體的數額等證據,如果舉證不力,將有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公安機關制作的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是對引起火災原因的分析和火災責任的承擔,公安機關可以根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但因火災而給受害人帶來的經濟損失,公安機關無權作出最終的處理。
在民事訴訟中,法院判決認定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分配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