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舉報微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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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您自己發現已經上當受騙并出現了損失時,在及時保存好與騙子的聊天記錄后點擊微信主頁面的“發現”按鈕,隨后選擇“小程序”后搜索“騰訊客服”,點擊頁面內的“舉報受理中心”。
然后就是針對詐騙類型進行選擇,如遇到的是虛假***詐騙則選擇對應的“虛假***詐騙”即可。
當你遇到網絡詐騙需要投訴舉報時,先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
(1)記下您要舉報的微信/QQ/公眾號。
(2)收集您要舉報的帳號個人信息截圖。
(3)收集相關的聊天記錄、付款記錄等證據截圖。
在收集完成證據截圖以及進入填寫舉報信息后,再次提醒大家要根據頁面的提示詳細填寫有效信息并詳細描述被騙的經過、金額、商品等。
當大家填完上面的信息后點擊下一步進入到提供“證據截圖”。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公司詐騙員工有責任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員工知道該公司從事的是詐騙活動而參與該詐騙活動的,員工要作為團伙詐騙的從犯或者主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不知情的,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三、常見的詐騙手段有哪些
1、詐騙手法一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詐騙
犯罪嫌疑人利用改號平臺,將自己的電話改為公安、檢察院、法院的電話號碼,從境外打給境內群眾,謊稱電話機主有法院傳票未取,以傳喚、逮捕等借口進行恐嚇,然后以涉嫌販毒或洗黑錢公安機關需調查個人資產為由,要求受害人將資金打入所謂的安全賬戶以證明清白,乘機騙走群眾錢財。
2、詐騙手法二冒充社保電力工作人員詐騙
詐騙團伙向手機用戶打電話或者發短信,冒充社保、電力等部門,通知被害人有大額賬單欠費,然后以個人信息泄露、財產需要保全等為借口,誘騙受害人轉移賬戶資金。
3、詐騙手法三汽車、房產退稅詐騙
詐騙分子冒充國家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聲稱根據國家政策要對事主購買的汽車、房產或農機具等進行退稅、補貼,誘騙受害人持自己銀行卡在atm機上進行操作,騙取受害人錢財。
詐騙手法四冒充電視欄目中大獎詐騙
詐騙團伙通過**短信、電話通知、電腦頁面彈出等方式,告知受害人很幸運地中了某知名電視欄目的大獎,獲得現金多少、筆記本電腦、手機等,誘騙受害人交納保證金、交稅等,騙取受害人錢財。
4、詐騙手法五冒充熟人詐騙
詐騙分子冒充受害人的熟人朋友,通過手機或者其他手機通訊軟件謊稱將要在近期探望。隔日編造**、嫖娼等原因被公安機關查獲或者家人生病等理由,向受害人借錢,達成詐騙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