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機構用地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文件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
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下列優惠:對其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二、醫療房用地使用年限
1、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醫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國家也可征用,但應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根據國家有關土地政策規定,醫院土地屬于衛生土地,而衛生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因此醫院土地使用年限也為50年。另外,為了支持醫療機構的發展,我國對醫療機構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如果醫院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可以提前向有關部門提交土地使用延期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