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職業病鑒定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鑒定辦)申請鑒定。
2、受理
當事人向鑒定辦提供資料后,鑒定辦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資料齊全,當事人填寫鑒定申請表,鑒定辦發給當事人受理通知書。
3、鑒定
鑒定辦在受理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鑒定、形成鑒定結論。
4、出具職業病鑒定書
鑒定辦在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職業病鑒定書送達當事人。鑒定書一式4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原診斷機構各1份,存檔1份。
二、職業病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職業病診斷需要以下資料:
1、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等);
2、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還需要個人劑量監測檔案等資料;
5、與診斷有關的其他資料。
三、職業病鑒定所要具備哪些條件?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內依法承擔職業病鑒定工作的辦事機構的名稱、工作時間、地點和鑒定工作程序。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設立職業病鑒定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其成員。專家庫可以按照專業類別進行分組。
專家庫應當以取得各類職業病診斷資格的醫師為主要成員,吸收臨床相關學科、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專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
2、具有相關專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熟悉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職業病診斷標準;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職業病鑒定工作。
綜上所述,北京職工在一些污染企業上班的,長期接觸不好的工作環境,可能染上職業病,這樣就需要做職業病鑒定。申請人準備好各項材料后,向各區縣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提交,經過專家鑒定,在一個月內出具鑒定意見書。如果確診是職業病,則職工可以拿到工傷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