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繳出資額需要交錢嗎?
認繳出資額不需要交錢,認繳出資是指股東承諾對公司的出資額,記載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現行法律關于工商登記的規定,只登記認繳額,全體股東認繳額之和稱為“注冊資本”,不登記實繳額。這就是工商登記管理的“認繳制”,并不是說不需要實際出資,因為公司運行所需資金首先來源于股東出資,公司注冊登記完成后股東應當按章程規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繳納出資。若分期繳納應當在章程里明確繳納期限。
雖然不再統一規定足額繳納出資的時限,但是如果因為股東未繳足出資導致他人損失,是要按認繳額承擔責任的,比如公司償債能力不足、因資金不足運行困難導致虧損甚至破產、債務***等等。所以認繳出資后是需要實際出資的。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二、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貨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以支付創建公司時的開支和啟動公司運營。因此,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
2、實物。實物出資一般是以機器設備、原料、零部件、貨物、建筑物和廠房等作為出資。
3、知識產權。所謂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傳統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后向公司出資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另一種是公司向所在地的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準后,通過訂閱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依照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為股東的出資方式,但必須依法履行有關手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家對于很多的公司方面的一些規定可能并不是特別的清楚,比如說公司如何來進行設立,通常狀況之下,目前是實行認繳制度,也就是可以通過相關的形式上繳一定的資金額度之后再繳納到位就可以了。即使沒有實際交錢也是可以成立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