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有工資嗎?
小區業委會是沒有工資的,業主委員會主要是由所居住的物業區域的業主代表組成的,然后通過業主委員會向社會方面表達業主們的共同意愿,相當于是志愿為所在的物業區域的業主服務。但是因為也付出了勞動和服務造福了大家,所以會有一些補貼或者是一些福利,不過這些都不叫做工資。
二、其他法律規定內容是什么?
靠前、業主委員會
所謂的業主委員會,是由一個物業所管理的整個區域內的一些業主的代表所構成的,這個組織始終都是業主的某一些利益的代表,通過這個組織向社會的各個方面傳達出業主在某些方面的一些意愿和訴求,這個組織同時也對物業在管理方面的一些運作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業主委員會是通過所有的業主共同的選舉這種方式所產生的,這個組織是一種可以讓所有業主在管理也同樣可以行使一些權力的特殊的形式。
第二、業主委員會沒有工資。
工資就是平時我們因勞動而所得的一定的工錢,也就是員工所得到的薪資。它是在一種固定的工作關系中的員工所應該獲得的報酬,是雇傭員工的人或者是得到法律允許的用人單位根據法律或者是行業或者與員工之間口頭及紙面上所定的規定向他們相應的員工支付他們勞動所應得的薪酬。工資也是包括在勞動報酬中的一種形式。
根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中的第三章中所包含的第四十二條:業主大會以及業主委員會的工資費用需要全體業主的共同承擔。支付經費的方式可以通過簡單的業主平均分擔,也可以通過加入到上繳的物業費中,最后再從物業費中刨除給業主委員會作為工資。還有就是工資的數目,這一點要定期的在一些公告中展現出來,公之于眾,也更好的得到大家的監督。這些方面的所有具體情況都需要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部的業主共同作出決定。
第三、任職所需要的條件:
業主委員會的成員人數應當是5到11人。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在物業管理范圍內的業主中選擇,并且對其有以下要求:
(一) 做出的決定要征求民主意見;
(二) 嚴格遵守法律,絕不做違法的事;
(三) 遵守廣大業主所提規則,并起模范帶頭作用;
(四) 富有愛心,有責任心,公平、正義;
(五) 組織大家的能力很強;
(六) 有一定的時間完成工作。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小區內部是有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主要是反映小區內部業主的共同意愿。通過業主委員會可以和物業公司簽訂相關的物業服務合同,這樣也是便于對于小區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