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包括什么?
借駕駛證扣分被發現了的話要承擔民事處罰甚至是治安拘留的。
新規一:1個記分周期,一輛車最多能用3個駕駛證消分,車主本人必須要現場實名身份認證。
新規二:1年內同一駕駛人為3輛不同號牌機動車消分,或是有3名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消分的,將被列入重點審查對象,并將暫停其消分處理業務。
新規三:替人消分:如果被查出是替人消分,首次發現者將依法扣留駕駛證6個月,并罰款2000元;二次出現的將處罰款2000--5000元,還可能會拘留15天,并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再考新證。所以,為了自己的駕照,還是要小心為妙。
盜用他人駕照消分/賣分:對于盜用他人或使用他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或者賣分的現象。一經發現,應當處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內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及刑事案件。
新規四:如果一次性違規扣完12分的,必須一次性處理完畢,且只能用一個駕駛證來消分。
二、駕駛證扣完12分之后怎么辦?
駕駛證扣完12分的,將不能開車,需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駕照。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超過12分,需要進行路考。積分達到12分,在駕照被扣留之后,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靠前、二款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如果當事人的駕駛證已經扣完了12分的話,這個時候是不能夠開車的,如果要繼續開車的話,就必須要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之后才可以繼續開車。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我國的駕駛證是一種可以允許當事人上路駕駛的行政許可,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規定,以避免出現違法的行為,從而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