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的保護的具體措施有什么?
一般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發生時,可以先與侵權者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綜合處理:
(一)工商局查處、專利局查處、版權局(文化執法大隊)查處:
通過向工商局、專利局、版權局(文化執法大隊)舉報,要求侵權企業停止侵權,同時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二)向公安局或海關等機關查處:
向公安機關舉報檢舉,請求對侵權方責任人予以刑事處罰,從而從根本上制止侵權行為再次發生。涉及海關備案、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向海關提出查處。
(三)人民法院***
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權方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一般分為民事***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主要有三類:靠前類是民事***案件,包括各種知識產權合同***案件,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以及知識產權案件中有關賠償責任和賠償數額的***,經主管行政管理部門調處后,當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案件;第二類是行政訴訟案件,主要指當事人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所作的行政處罰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訟的案件;第三類是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這種保護主要適用于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遭受嚴重侵犯,并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
(四)其他行政部門查處
與知識產權相關侵權行為涉及的行政部門。如食品工藝可能需要相關監管部門介入。
一般來說,各個部門查處并非完全獨立,有時需要同時使用多個機關同時對侵權行為進行查處維權。企業當發現知識產權侵權時應及時維權,這樣才能有效維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