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戶口怎么補辦出生證明?
補辦《出生醫學證明》只要帶上當事人男女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去孩子出生地的婦幼保健院,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即可。
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程序及資料:
(一)由當事人或其監護人持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原簽發機構提出補辦要求。原簽發機構根據原簽發信息審核《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
(二)對符合要求、材料齊全的,原簽發機構在《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于7個工作日內,將審核后的《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交由申請人到市婦幼保健中心進行補證,并登記在案。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補證機構查驗《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登記表》,核對新生兒父母、子女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于7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
已報戶口后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補發的證件應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并做好登記。原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同時作廢。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予補發。
凡《出生醫學證明》簽發中有特殊情況的,應逐級上報,并于3個月內將**情況書面告知當事人或其監護人。
二、出生證明有什么用途?
1、**入托手續除了戶口本、家長身份證之外,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小學入學也得帶出生證明了。
2、涉及未成年人時,出生醫學證明并非單純意義上的醫學證明,它還是有效身份證件的一種。
3、我國公民向他國提交***申請時,如果是育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也是必須進行公證并提交的資料之一。
4、被普遍簡稱為“出生證明”的出生醫學證明,其出具依據是我國的《母嬰保健法》。從醫學角度來說,它證明了新生兒的出生狀態、血親關系,同時是新生兒日后申報國籍、取得戶籍也即“上戶口”的最重要的法定醫學證明、“有效證件”之一。
出生證是孩子最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作為父母應該妥善保管。若是發現出生證上有填寫錯誤的情況,應及時向發證醫院提出修改申請,避免影響孩子后期上戶口上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