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扣分嗎 標準是什么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
違章停車扣分標準
違章停車扣分,具體看停車的位置,根據位置實施不停的罰款和扣分方式。違章停車扣分,按標準是200元以下,扣3分以下。但要看當地具體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違章停車的情形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章停車對于我們的生活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所以對于具體的問題分析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對于交通規定的遵守,這樣對于有關人員的利益維護就會有著積極的意義,不過對于此類問題的解決,最重要的就是自己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