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小產權房屬于村民的私有財產,人民法院是可以查封拍賣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拍賣時,只有在本鄉或村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村民可以參加房屋買賣。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于銷售的住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