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章建筑舉報怎么操作?
違章建筑舉報可以直接的到當地的住建管理部門,或者是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進行投訴舉報的。可以向當地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舉報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拍下違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為證據。違章建筑所在地城市、縣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二、原始取得違法建筑必須要進行拆除嗎?
違法的建筑是必須要進行拆除的;
控制的區域內進行的任何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等行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或擅自改變規劃的,都被稱為違法建設。即使有關違章建筑已經十幾年了,只要未能提供合法手續、沒有產權證,即為違章建筑,不存在合法性,有關單位有權予以拆除;
同時違法建筑是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的鎮人民***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發現了違章建筑物對公民而言完全是可以進行投訴舉報的,因為違章建筑物是一種影響我們國家的城市管理制度,并且對于市容市貌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需要對限期責令拆除。但是這是需要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來責令拆除的,所以應當向有關部門來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