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勞動者在工作中都聽說過經濟補償金這個詞吧,這是用人單位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費。當然,作為勞動者更關心的是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么,這樣才能知道自己大概能夠獲得多少的經濟補償金。下面我們就一起看看經濟補償金的相關內容介紹。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并不是部分勞動者想的任何時候都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大家可以根據小編的帶來的文章來計算自己所能獲得的經濟補償金數額大概是多少,要是覺得用人單位少支付了經濟補償金,您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必要時也可以聯系網站的律師來為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