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進一步調整退休人員的相關福利,幫助退休人員在退休后能夠更好的生活。山東省對事業單位養老金進行了相關調整。那么,山東事業單位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的具體規定是什么呢?針對此,小編給大家做了以下相關內容的分析。
山東事業單位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山東省財政廳關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從,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
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準,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1、2015年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