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酒駕?
酒駕取保候審后是否還會判刑要根據是否存在實際的違法事實而定,取保候審僅僅是一種臨時性的刑事強制措施,并不意味著案件的最終結果。
《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經歷了偵查、審查***、審判三個階段,而在這三個階段的任何辦案機關均有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權利。因為是臨時性的刑事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不僅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的人身權利,更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并不意味著案件會撤銷、不訴,甚至有可能到后一個階段仍然會予以逮捕。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應當有僥幸心理,仍需要繼續配合訴訟,或尋求辯護律師的幫助。最終等待終局性的法律程序。
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對取保的規定
第九十九條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嫌疑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應當書面通知公安機關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犯罪嫌疑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決定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提出沒收保證金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意見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意見后五日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公安機關。
重新交納保證金的程序適用本規則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的規定;提出保證人的程序適用本規則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繼續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時間應當累計計算。
對犯罪嫌疑人決定監視居住的,應當**監視居住手續,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重新計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酒駕行為是屬于嚴重違法道路安全的行為,但如果符合取保的條件那么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取保只是一種司法強制措施,所以司法機關在取保后也要進行調查取證,發現違法事實成立的就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取保并不屬于判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