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錢包被騙的較早解決辦法就是報警。將被騙的資料詳和過程細告訴警方,警方會根據提供的資料介入調查。
如果警方調查認定是被騙,而且被騙金額達到最低立案標準了,就會幫解決追回的;被騙了就要依靠警方,不要相信任何人說的能幫忙解決的,小心再次上當受騙。
361錢包屬于“套路貸”,這一違法犯罪行為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這類違法犯罪的表現形式通常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與被騙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再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用戶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騙人的合同。以網絡借貸為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偽造銀行流水,刻意造成被騙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之后肆意認定用戶違約,并要求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這屬于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用戶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對方還會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用戶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然后進行敲詐勒索,謊稱已經對用戶進行訴訟等,實現被騙人交付錢財的目的;或冒用P2P網貸平臺、小貸公司、金融服務公司、銀行等真實存在的企業、機構名義,以發放貸款為幌子,實施系列詐騙,用戶一定要小心此種詐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