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財險包括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以財產或利益為保險標的的各種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可保財產,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以物質形態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通常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以非物質形態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的,通常是指各種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用戶需注意,并非所有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都可以作為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只有根據法律規定,符合財產保險合同要求的財產及其相關利益,才能成為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