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二套房貸款的政策如下:
1、根據新政規定,征收機關應查詢納稅人契稅納稅記錄;無記錄或有記錄但有疑義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2、如果以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要上繳1%契稅;現在如果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盡管未成年子女是靠前次購房,但在該家庭屬二套房,也要上繳3%契稅。
3、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無論個人還是家庭,只要不是較早的住房,就要征收3%契稅。
4、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有關二套房的認定還有:
1、個人名下已經有全款購買的房子,再次貸款購房時,只要能查到名下有房子,如果不賣掉就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2、結婚之后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婚之后一方再次申請貸款買房時,同樣是被認定為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