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是指買賣雙方簽訂的在規定的具體時間按照規定的價格買賣某種資產的協議,這份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并且經過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其中包括交易時間、交易價格和交易的具體資產等,并且每一種商品的期貨合約都有統一的標準的規定,不能隨意更改。
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經由交易所涉及和監管機構上市后不能隨意更改,它主要有以下十個條款:
1、數量和單位:每種商品都有統一、標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
2、質量和等級:每種商品都有統一、標準的質量等級,一般采取國際通用的質量等級標準;
3、交易時間:每個交易所的交易時間一般都是固定的,即在工作日內進行;
4、報價單位:指的是商品每一個計量單位的貨幣價格;
5、合約名稱:主要包括了上市的交易所和交易產品的名稱;
6、交割地點:一般是在標準化、統一化的實物交割倉庫;
7、交割期:可由交易者自行選定實物交割的月份;
8、最小變動價位: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
9、每日價格最***動幅度限制:成交價格要在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幅度范圍內;
10、最后交易日條款:指的是停止買賣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