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保障金額16元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是16元,也是保險公司支付合理費用賠償的最高限額,它是計算保險費的主要依據。保障金額其實只是一個限額的概念,經常用在商業保險里,是保險機構提供各種保險保障的最高賠付金額。保險金賠付的最大值是永遠不可能超過這個數值的。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