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一詞在金融行業中,通常情況下指的是***產品兜底,也就是指當一家十分有實力的公司所推出的***產品在市場上已經進行賣出后,發現產品出現了問題的時候,為了保護公司企業的品牌形象不受到不利影響而采用的使用公司自有資金對已經買入有問題的***產品的客戶進行補償其損失的行為。
對于兜底條款這一說法,***人需要注意的是此條款未必真的可以對其所***的產品進行兜底。根據銀監會的相關規定要求,銷售行為的規范指的是各銀行必須嚴格落實相關監管要求,不得向客戶提供含有剛性兌付的***產品,通俗來講也就是不允許向客戶承諾其購買的***產品是可以“保本保息”的。剛性兌付指的就是當***者購買的***產品到期后,***產品出售方必須向***者支付其***本金以及收益,而當***產品出售方無法如期對***者進行兌付的時候,***產品出售方就會通過發行新產品進行兜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