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重新**,若是能夠解凍最好是解凍使用,因為一個銀行只能擁有一張一級卡。
重新**銀行卡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銀行網點,找到工作人員申請**銀行卡業務。
2、申請人閱讀《個人結算賬戶管理協議》后,確認無誤后簽字。
3、申請人填寫《個人卡開卡申請書》,并將身份證交于工作人員。
4、申請人在柜臺密碼器上設置自己想要設置的密碼,并預留個人平時常用的手機號。
5、工作人員將銀行卡交于申請人,并歸還申請人的身份證。
銀行卡被凍結的情況有:多次輸錯密碼,透支超出份額,銀行卡異常交易,各種原因出現的政法系統檢查取證等。
銀行卡被凍結后,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凍結:
1、原來執法機關要求凍結的期限到期,又沒有要求繼續凍結的,這種情況就會自動解除。
2、對于凍結的存款、匯款經公安機關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會在三日以內將《解除凍結通知書》交給原銀行通知解除凍結,銀行收到后會立即解凍,同時并通知被凍結存款、匯款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