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稅申報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的稅法規定之一。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提供勞務所得、利息所得等其他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24000元/年(2000元/月)。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5%或20%)。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個稅申報流程分為四步:A:基礎信息錄入(已有密碼和基礎信息的除外);B:表格下載(下載到桌面上?以后可長期使用);C:表格填寫;D:表格上傳。
企業個稅申報的情形有兩種:(一)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后,根據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計算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并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報送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二)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根據全年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報送稅務機關、**相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