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未成年人和失業居民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對城鎮非就業居民醫療保險進行制度安排。要了解更多有關如何監管城市居民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信息,請參閱以下介紹。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一)住院醫療費用;
(二)急診留觀并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的范圍:自購藥品的;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到境外就醫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不予報銷的情形。
另外工傷、職業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毆;酗酒致傷;交通肇事;他人故意傷害;醫療事故;美容、健康體檢也都不屬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準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總體上低于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不同的治療標準。由于籌資水平較低,城鎮居民的醫療標準略低于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