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關乎著許多老人的生活,那么什么是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指通過個人、集體、***多方籌資,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納入參保范圍,達到規定年齡時領取養老保障待遇,以保障農村住民年老時基本生活為目的,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而且還有很多原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證期是指對于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規定:保險對象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明確了個人、集體和國家三者的責任,突出自我保障為主的原則,不給***背包袱
二是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帳戶,農民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屬于個人所有。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
三是農村務農、經商等各類從業人員實行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便于農村勞動力的流動
四是采取***組織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工作方法。這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所決定的過渡時期的工作方法,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將逐步加大***推動的力度,以體現社會保險的特性。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規定,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非城鎮戶口、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村人口。一般以村為單位確認(包括村辦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戶、外出人員等)。
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干部、職工等,可以由鄉鎮企業或事業單位確認,組織投保。交納保險年齡一般為20周歲至60周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一般為60周歲。
由于大多數農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十分靈活,大體分為發下三種:
一是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采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
如果要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二是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采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
三是一次***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后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保險對象的權益有:
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3)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期是指參加保險的農民或鄉鎮企業職工,在參加保險后,開始向社會保險管理或經辦機構繳納保險費至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時段。這個概念即是一個時段上的劃分,也是義務與權利的界定線。
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規定,保險對象60周歲為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期,即保險對象到達60周歲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那么,在領取期之前的時期,即為養老保險的繳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