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鄭州市人民***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統一歸集、管理、運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行業的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底,是直屬鄭州市人民***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代表鄭州市人民***統一歸集、管理、運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行業的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主要職能
1.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并組織執行,編報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2.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
3.委托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協議,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4.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對各分支機構進行統一的指導監督與管理;
5.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6.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托貸款的發放,按照管委會審議批準的比例購買國債;
7.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8.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后執行;
9.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管委會批準后執行;
10.與職工、單位和受委托銀行定期對帳;
11.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帳,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12.組織建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屬機構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并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13.向市財政部門和管委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后定期向社會公布;
14.向市財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呆帳核銷申請,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后,根據省級財政部門的審批意見**呆帳核銷,并報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備案;
15.承辦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6個處(室),下設4個分中心及9個管理部。因此,市民有任何有關公積金方面的業務都可以去中心咨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