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稅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可略微降低個人的稅務負擔,并鼓勵個人參與商業保險、提高將來的養老質量。
(一)三地試點基本情況
稅延養老保險政策推出后,社會各界反響熱烈,三地***和保險公司積極推進這一重大民生工程落地,確保政策紅利惠及于民。稅延養老保險的產品特征和經營原則是遵循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為確保稅務申報和優惠權益的實現,中保信公司提供了稅延養老保險信息平臺,實現了與金稅三期數據對接。
(二)稅延養老險產品銷售情況
稅延養老保險在三地初步取得了一定效果。自2018年5月1日正式試點至2019年6月底,三地共有23家保險公司符合試點條件,累計實現保費收入(新單和續期)1.5億元,投保人數4.5萬。為滿足市場多樣化的產品需求,已推出三大類全產品體系,即收益確定型(A)、收益保底型(B)、收益浮動型(C);其中有67款產品進入市場,三類產品市場份額依次為:收益確定型(A)占大頭,其次是收益保底型(B),收益浮動型(C型)最少。其中,在B型產品里,B1型為月結,銷售量占大頭,B2型為季結。
可以這樣認為,稅延養老保險試點出師不利,基本處于“偃旗息鼓”狀態,個人不積極,保險公司不積極,有關部門也不積極,無人愿意說起這個“燙手的山芋”。
與會人士指出,試點區域窄、時間短,政策效果尚未完全體現。同時,因原政策試點期暫定1年,部分地區已有企業暫停為員工**稅務申報和稅前扣除。
因此,建議及時出臺稅延養老保險相關接續政策,確保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一是建議盡快擴大試點或直接推向全國。到今年5月1日,暫定的1年試點期已滿,盡快擴大試點或直接推向全國有利于在短期內獲得更多的市場信息,以便縮短對制度設計實施改革的期限,讓更多人群享受政策紅利。
二是建議實施定額制稅前列支,取消比例制,降低扣稅計算難度,提升稅收抵扣限額,并結合工資增長率等建立限額的指數化動態調整機制。
三是領取期***收益部分免征所得稅。在我國個人***尚未征收資本利得稅的情況下,建議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領取期僅對已支付保費部分按比例納稅,***收益免征稅。
四是降低領取階段稅率,擴大政策覆蓋人群。建議領取期75%部分適用稅率從10%調整為3%。可將繳費期適用稅率10%的人群全部納入政策覆蓋面,并與綜合所得3%的最低檔稅率相匹配,實現稅法的有效統一和延續。
五是實現稅務信息共享,簡化稅務申報流程。打通中國銀保信、金稅三期申報客戶端、個稅扣除APP等系統,將稅延養老保險稅收抵扣申報列入綜合納稅申報范疇。
綜上所述,個人稅負抵扣流程繁瑣、稅延限額計算復雜、銷售費用較低,在一定意義上擠占了優質的保費資源,導致銷售人員和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