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他們從單位發的工資條上看到,有的職工扣除養老保險費多些,有的則少些,感覺有些疑惑,想知道是否有固定的繳費比例、繳多久就可以享受相關待遇了。
就此,9月18日,記者咨詢了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說:“參保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全部記入統籌基金賬戶;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全部記入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不能低于上年度山西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不能高于300%。
國家法律規定,參保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滿60周歲,女生產崗50周歲、管理崗55周歲)、繳費15年以上,并經行政部門批準退休。職工退休后的基本養老金的高低由本人的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以及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情況決定,而且國家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調整養老金待遇,保證改革發展的成果全民共享。”
該工作人員解釋稱,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只要有太原市城鎮戶口或者是有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就可以通過中介機構**參保繳費,退休后同樣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同樣享受養老金待遇調整政策。
“從今年開始,為了減輕靈活就業人員的經濟負擔,***實行三個檔次的繳費基數,分別是山西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60%和100%,按20%進行繳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如果靈活就業人員按最低檔繳費,今年的養老保險費就是3192元。由于這是新政策,需按最低檔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要到為自己**業務的中介機構**申報。”
該工作人員說,希望把這一條政策傳達給廣大靈活就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