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寧夏醫科大學副校長戴秀英多年來一直關注著鄉村醫生的問題。她介紹,我國的鄉村醫生與民辦教師都產生于上世紀50年代,后來民辦教師逐步轉為公辦,其工資福利、養老醫療等問題全都解決了,而“半農半醫”的鄉村醫生目前還處于被邊緣化狀態,使這個群體至今無從享受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國務院出臺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中明確指出,“***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北京市***2007年在國內率先出臺《關于建立健全鄉村醫生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基本待遇保障機制的意見》。目前全國有部分省、市縣***解決了村醫養老保險問題,激勵了村醫服務農民的工作熱情。
戴秀英建議,加快建立我國村醫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借鑒北京、上海、江蘇等地為村醫建立養老保險的做法,制定出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村醫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由國家和地方***、用人單位、個人合理負擔,財政應承擔的部分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村醫男60歲、女55歲為養老保險金享受年齡,未達到享受養老金年齡的在職村醫,按規定由***、用人單位、個人按比例補繳和續繳養老保險金。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村醫,可根據從業年限,由***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