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我市符合條件的“五七工”“家屬工”將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所謂“五七工”和“家屬工”,是指上世紀60至70年代,在國有企業從事生產自救或企業輔助性崗位工作的人員(簡稱“五七工”)和上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從事上述工作的人員(簡稱“家屬工”)。
我市為妥善解決“五七工”“家屬工”參保納統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體問題,將依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期下發的《關于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盡快將符合條件的“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條件為:一是“五七工”“家屬工”原單位無論是否在我省參保,只要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且符合冀人社發犤2009犦8號文件規定其他相關條件,本人申請,各地審查相關資料后,可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
二是1990年2月,河北省人民***第47號令對從事臨時性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已有明確規定,因此,1990年以后從事臨時性工作人員,不再以“五七工”“家屬工”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三是“五七工”“家屬工”或原工作單位應提供能夠說明“五七工”“家屬工”本人身份及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于無法提供相關原始證明材料,但本人確實在五七工廠工作過的人員,可經本人申請,相關人員證明,由單位或承辦五七工廠的單位甄別認定并公示后,由原單位或承辦五七工廠的單位上報。
四是原行業統籌單位的“五七工”“家屬工”原則上在當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五是符合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條件的“五七工”“家屬工”,如果已經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享受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可自愿選擇繼續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也可自愿選擇按冀人社發犤2009犦8號文件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享受基本養老金,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和基本養老金不得同時享受。
六是“五七工”“家屬工”參保后納入社區管理,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原單位或承辦五七工廠的單位要積極承擔歷史責任,兌現繳費補助標準,要按省、市文件要求認真組織材料統一申報;其他“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由本人攜帶有效材料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站申請**繳費納統手續,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站不得以未在本縣(市)區從事“五七工”“家屬工”工作為由拒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