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狗主人不栓狗繩,嚇壞徐女士的孩子。徐女士用腳驅趕狗,遭遇狗主人野蠻毆打,導致身心嚴重受傷,最后杭州狗主人被刑拘。那么,被打女子如何獲得賠償呢?
徐女士將自己被打傷的經歷發到了網上。據徐女士稱,11月3日晚7點多,她帶著3歲的女兒和6歲的兒子在杭州余杭區西溪永樂城小區門口散步,此時一只未拴繩的狗突然沖出,追著其兒子叫。兒子受到驚嚇,她隨即將兒子護在身后,用腳作勢驅趕狗,但狗依然對著其兒子叫。然后狗的主人就出現了。
狗主人是一名男性。徐女士稱,這名狗主人出現后先是質問徐女士為何踢自己的狗,又稱狗是他“兒子”。徐女士說“狗嚇著孩子”,并指責狗主人沒有拴狗繩,雙方就此發生口角。
據事發現場的監控視頻顯示,狗主人與徐女士理論時,狗仍舊追著孩子跑。徐女士不停將孩子護在背后,當狗再次靠近時,徐女士抬腳踢向狗。此時,狗主人開始動手推搡徐女士,然后掐著徐女士的脖子將其按在轎車引擎蓋上。面對這場沖突,附近數人前來勸解,然后將兩人拉開。
此后狗主人一度走出監控畫面,而當徐女士準備帶孩子離開時,狗主人又回來了,開始掌摑徐女士,然后將其按倒在地,不斷毆打。徐女士奮力反抗,她的兩個孩子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直到又有路人趕來勸架,狗主人才結束對徐女士的毆打。
事發當晚,徐女士報警并去醫院檢查。醫院診斷報告稱,徐女士左手環指遠節指骨近端骨折,建議暫休息2個月。事發后第二天,徐女士又因外傷疼痛再次前往醫院,被診斷為多處挫傷。
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徐女士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假如徐女士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意外是指被保險人的主觀狀態而言,指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生或傷害的發生違背被保險人的主觀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來的、突發的。
被人打傷還是要看具體情形。如被保險人毆斗受傷,則對受傷這一后果是可以預料的,不符合意外的特征。如被誤傷,或突然被襲,則符合意外特征,可以獲得理賠。
因此,徐女士被打,可以獲得意外險賠償。
靠前招,拿出自己的氣勢。養過狗的人都知道,狗是典型的欺軟怕硬。絕大多數的狗,包括寵物狗在內,看見陌生人都會汪汪叫,好像要把人撕碎一樣。其實吧,這并不代表它厲害。最多只能說狗兒在試探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拉出氣勢來,比它還要兇,狗馬上就慫了。
第二招,做出打狗的動作。遇到惡犬,千萬不要害怕,它知道你怕它就更兇了,這點小編在步驟1就說明了。為了增加你的攻擊屬性,可以做一些打狗的動作,注意不要真打,誰家的狗誰寶貝。可以蹲下來做一個撿石頭打他的動作。狗自然就怕了。
總結,遛狗不栓狗繩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可能嚇到老人和小孩,很可能傷到路人,需要賠償一大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