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代理人的專業資格由于保險是特殊行業,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員必須獲得相應主管部門的許可。我國在《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中規定: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必須參加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個人,可以參加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得國家頒發的長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
歐美各國對于保險代理人的資格一般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年滿2l周歲,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無任何不良行為記錄、身體健康并在國內有固定住所的本國公民,此外,保險代理人必須有一定的經濟工作經驗,通過專門組織的資格考試后才能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
(2)保險代理人的展業資格保險代理人必須獲得被代理的保險公司授權許可,并服從被保險公司的管理,才能取得開展保險代理業務的資格。
我國的《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規定:凡是獲得《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自愿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應將其交給被代理的保險公司審核,保險公司統一授權后,應留存《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向代理人員核發《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3)保險代理人的營業資格為開業需要,保險代理人還必須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才能正式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保險代理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在授權委托書中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范圍、期限等。
如美國大多數州都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取得其開展業務所在地頒發的營業許可證,申請人必須通過筆試。
我國的保險法也規定,保險代理人應當具備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并取得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并繳存保證金或者投保職業責任保險。具備這些資格以后,與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才能開展保險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