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怎么領取?小編介紹,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解讀】本條系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程序的規定。
1、用人單位出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檔案和社保關系轉移手續。
2、失業人員**失業登記
**失業登記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重要條件,失業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失業人員的個人情況,原就業情況,失業時間、原因等失業情況。**失業登記后,失業人員一般可以接受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提供的免費職業介紹、職業指導服務;參加適應市場需求的職業培訓并按規定減免培訓費用;按規定享受各項就業扶持政策;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按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和其他的失業保險待遇。
3、**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以下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經辦機構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后,應當及時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對審核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計算申領者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數額和期限,在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上填寫審核意見和核定金額,并建立失業保險金領取臺賬,同時將審核結果告知失業人員,發給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證件。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也應告知失業人員,并說明原因。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可以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