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勞動者在因年老、患病、傷殘、生育、失業、死亡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暫時中斷勞動或中斷就業,本人及其供養的家屬失去生活來源時,能夠從社會(國家)獲得物質幫助。
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
社會保險是由法律規定的專門機構負責實施、面向勞動者建立、通過向勞動者及其雇主籌措資金建立專項基金,以保證在勞動者失去勞動收入后獲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補償的制度。
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工傷、生育、失業和醫療(重大疾病)五個險種。社會保險作為一種社會保障性事業,其性質與商業保險有本質不同,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會性。用人單位和職工都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是每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與市面保險公司的商業性的保險不一樣,社保是由國家統籌的,屬非贏利性質,是市民的保障。對于未注冊的辦事處及分支機構可借助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第三方平臺,通過社保外包形式,幫助員工實現以當地參保。
社會保險的五大特征:
①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②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③社會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
④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⑤保險基金來源于用人單位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于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范圍限于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每年7月份調整繳費基數:
廣州市社保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
養老保險:繳納單位比例:外資單位20%,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個人8%,。
醫療險:單位比例:7%,個人2%。
失業險:單位比例:0.2%,個人0.1%。
工傷:單位比例:0.4%,個人不用繳費。
生育:單位比例0.85%,個人不用繳費用。
重大疾病: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