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更新換代腳步加快,新品的關注度一再的提升,瑞泰人壽近期出了一款純重疾保障產品——瑞泰瑞盈重大疾病保險,保障+保費+健康告知都都十分靠譜,深受消費者青睞,下面我們看看瑞泰瑞盈重疾險產品介紹。
產品介紹
承保年齡:出生滿30日至70周歲
保險期間:至60周歲、70周歲、終身
交費期間:躉交、10年/20年交、交至60/70周歲
保障責任
重大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者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初次發生并由保險公司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初次確診為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按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初次發生并由保險公司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初次確診為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按本合同累計所交保險費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效力終止。
輕癥疾病保險金
如果您選擇投保了“瑞泰附加瑞盈輕癥疾病保險”,則享有如下的保障: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者被保險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初次發生并由保險公司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初次確診為本附加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5%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同時本附加合同效力終止。
如果您選擇投保了“瑞泰附加瑞盈輕癥疾病保險”,則享有如下的保障:若被保險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初次發生并由保險公司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初次確診為本附加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按本附加合同累計所交保險費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同時本附加合同效力終止。
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
如果您選擇投保了“瑞泰附加瑞盈輕癥疾病保險”,則享有如下的保障: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者被保險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初次發生并由保險公司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初次確診為本附加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則自確診日后的比較早的保險費約定交納日開始,豁免本附加合同及其所附的主合同應交納的保險費。保險公司視豁免的保險費為您已交納的當期保險費。本附加合同效力終止。
瑞泰瑞盈重疾險適合出生滿30日至70周歲的人群投保,并且保險期間十分靈活,這樣可以靈活調節部分人群的經濟壓力,且保險保障全面,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以及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全面的健康呵護。